(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
| 1.有组织排放: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应遵守国家、地方或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指标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的要求。2)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应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明确各项运行参数,实际运行参数应与操作规程一致。确保废气的集输、处理和排放符合国家、地方或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3)环保设施应先于其对应的生产设施运转,后于对应设施关闭,保证在生产设施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4)应加强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5)废气燃烧装置应按设计温度运行,并安装燃烧温度连续监控系统。6)应根据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计量装置,如气体流量、检测排放浓度值等在线监控设备进行校验和比对。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中有针对原辅料、生产过程等其他污染防治强制要求的,还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明确其他需要落实的污染防治要求。2.无组织排放:1)无组织控制要求应符合环大气[2017]121号、环大气[2019]53号规定。2)喷漆、固化成膜等使用含VOCs物料(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操作应在封闭设备或密闭空间中进行,废气应排至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且废气应排至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对于焊接车间无组织废气产生点,排污单位应配备有效的捕集装置,如局部收集罩、大容积密闭罩等,并配备烟尘净化设施,尽可能降低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
| 1、要做到雨污分流;2、生活污水及蒸汽冷凝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 1.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及输送过程应保障包装容器具有相应的耐腐蚀、耐压、密封性能,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或泄露。2.防渗控制:原辅料、涂装车间、危废贮存设施、污水治理设施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
| 1.固体废物不允许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合理的贮存、利用、处置。2.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管理并及时处理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3.鼓励企业采用洗枪溶剂回收装置,降低废溶剂产生量,在自行利用过程应确保在综合利用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或采取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4.喷漆室喷漆产生的漆渣、污水处理产生的生化污泥应及时处理处置,并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或控制标准要求。5.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转移各个环节的运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和扬散。6.应记录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去向(贮存、处置、利用)及相应量。7.危险废物应按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期间,落实相关方案要求的减排措施。 |
其他许可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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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