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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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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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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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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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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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应记录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点数量、各点位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无组织排放编码、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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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行监测要求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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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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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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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工况烟气量、排放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限制、监测因子、监测浓度、测定方法、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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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行监测要求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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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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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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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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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记录,1 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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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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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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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其中基础信息包括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等,流向信息包括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对于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记录形式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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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按年记录,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按批次记录流向信息,并按月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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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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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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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具体内容包括: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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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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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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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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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入库、出库、委托处置等环节的相关批次编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时间、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及代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量、容器/包装的类型数量、经办人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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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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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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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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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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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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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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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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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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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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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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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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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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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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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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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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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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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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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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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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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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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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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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