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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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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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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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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对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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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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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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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T373、HJ81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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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监测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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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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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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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固体废物收集处理信息等。 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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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天。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停产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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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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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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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环境管理信息:
1、采用手工监测的,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2、采用自动监测的,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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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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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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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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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记录以下VOCs管理内容:a)含VOCs原辅材料(固化剂、胶粘剂等)名称及其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b)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等)购买处置记录,如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b)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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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1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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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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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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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b)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 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 c) 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d) 原辅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e) 燃料:记录种类、用量、成分、热值、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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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d)、e)1次/批次; c)连续性生产的,1次/天;周期性生产的,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1次/1天。 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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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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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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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世纪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防治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3)废水防治设施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防治设施包括废水处理量(m3/d) 、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污泥产生量、出水水质、排放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4)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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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1次/1班次 2)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1次/1班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1次/每个产污阶段。3)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1次/1批,采月连续加药方式的,1次/1班次。 b)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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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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