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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按日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理量,贮存量及其具体去向。原料或辅助工序中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情况也应记录 按照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贮存、综合利用、处置、转移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明确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b)非正常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每班记录 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按照自行监测频次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未发生变化时1年/次,发生的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正常工况各生产线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异常工况各生产线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原辅料采购信息,按照批次记录。 按班次记录。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原辅料采购信息,按照批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管理信息 无组织记录频次1次/天,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班次记录,特殊时段停产的对起始当天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