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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3)生产负荷:实际处理量与设计处理能力之比。 4)燃料信息:名称、处理(消耗)量、成分分析数据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按日记录,1次/日。 4)燃、辅料:处理量(消耗量)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燃料成分分析 按照检测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状况 1)有组织废气防治设施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排口温度等信息。 2)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无组织控制措施运行、检查、维护及时间等信息的记录。 3)废水治理设施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 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 b)非正常状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状况 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b)非正常状况 按照非正常状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状况期。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根据监测期间手工监测记录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a)手工监测的记录 1) 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 采样人姓名等。 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3) 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b)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 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或实际运行规律等确定频次记录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