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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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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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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 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 向等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等信息。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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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2)生产负荷: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3)产品产量: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4)原辅料: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5)燃料:每班记录1次。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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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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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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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等信息。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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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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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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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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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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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
1 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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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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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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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特殊医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及综合污水处理站的预处理设施、二级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
水水量、出水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药剂名称及使用量等;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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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运维管理班次记录,每日记录 1 次。
b)药剂添加情况根据投放形式来确定,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手工加药方式的,每日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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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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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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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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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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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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