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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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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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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法定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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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对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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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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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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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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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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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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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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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气处理能力(m3/h)、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
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措施(厂区降尘洒水、清扫、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等)运行情况和效果。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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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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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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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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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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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期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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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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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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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排放源应记录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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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无组织废气污
染控制措施的信息
记录频次原则上不
低于1次/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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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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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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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台账: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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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出库时记录
(处置:接收,处
置完成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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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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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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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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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及流向信
息,1次/年,变化
时及时变更。记录
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
废物的出厂以及转
移信息。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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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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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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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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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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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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