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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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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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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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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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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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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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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记录产品、原辅料(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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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正常生产记录一致,每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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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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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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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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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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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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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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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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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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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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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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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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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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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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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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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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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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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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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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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监测记录信息根据应按照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 HJ 819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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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测频次记录,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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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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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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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录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信息,包括措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 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要求,自行补增记录 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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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正常生产记录一致,每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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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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