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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3)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1)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本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3)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 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3)原辅料及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 危险废物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志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b. 一般工业固废 排污单元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制定指南》执行。 a. 危险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弃物特征表、危险废物产品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b. 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物流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纸质版及电子版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2、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①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③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3、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①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②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③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1、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2、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