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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样品保存和交接记录、样品分析记录、质控记录。 与监测频次一致。 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 b)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的环境管理信息。 a)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对于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原则上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一次。 b)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记录频次。 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内容。 b)非正常工况:设施名称、异常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1次/日; b)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b)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根据废物产生、入库、转移实际频次进行记录。 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生废物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废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危废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外单位 。 根据废物产生、入库、转移实际频次进行记录。 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