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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按照自行监测频次进行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 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按日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理量、贮存量及其具体去向。原料或辅助工序中产生的其它危险废物的情况也应记录。 按照固废产生、贮存处置等实际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管理信息。 无组织记录频次1次/天,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班次记录,特殊时段停产的对起始当天进行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正常工况各生产线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按班次记录。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 1次;原辅料采购信息按照批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