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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工艺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 变化时记录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危废台账记录要满足或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 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441-4.4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进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污泥运行费用(元/吨)。焚烧炉应记录入炉固体废物、性质、数量、设施运行参数等。 其中,涉活性炭吸附排污单位应记录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再生型吸附再生周期、更换情况,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等。 每班次记录 1 次。异常情况按 照异常情况期记录, 每异常情况期记录 1次。活性炭吸附剂种类,再生、更换情况,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 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利 用 量、 处 置 量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 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收单位、废物流向类4.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记录 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等信息按月填写;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流向信息均按批次填写。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