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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产污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2、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1次/年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 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 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1次/监测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5)用电量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1次/日;2)生产负荷:1次/日;3)产品产量:1次/日;4)原辅料:1次/批; 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活性炭更换周期。 有组织废气:废气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气排放量; 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正常工况:1)运行情况 1次/日;非正常工况:1次/非正常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