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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收废物类别,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核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基本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运行时间、主要运行参数、排气量、主要污染因子及治理效率、排气筒高度、排气筒温度、停运时间、使用药剂的名称和添加量。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应包括记录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及简要描述。 3)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应包括设施名称/编码、主要运行参数、废水流量、污染因子及治理效率、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停运时间、使用药剂的名称和添加量。 4)自身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废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险废物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委外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b)非正常工况应记录起止时间、生产设施名称/编码、非正常工况下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辅料添加情况、燃料适用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异常情况起止时间、设施名称或编码、设施异常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辅料添加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c)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1)除尘设施应每班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袋式除尘器应每周检查:提升阀、脉冲阀、气源压力、提升盖板、有无漏风、维护过程、运行时间、检查人、检查日期。 2)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应每班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3)除臭设施应每班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4)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并记录: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5)污水处理设施应每天检查:风机、水泵和处理设施等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污水处理设施应每周记录:药剂名称、药剂投加量、污水处理水量、污水排放量、污水回用量。 6)危险废物贮存场每周检查记录:环保标识设施情况,贮存容器是否破损,应急防护设施情况,防渗工程是否正常,防泄漏是否正常。问题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监测记录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T 373、HJ 819等相关要求执行 监测记录,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废水污染物监测以及地下水监测。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工况、是否超标等,若有超标记录超标原因。有监测报告的可只记录监测期间工况及超标排放的超标原因。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1)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天; 2)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2、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接收固体废物信息: 排污单位应记录外来危险废物入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出库信息、填埋场填埋情况、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分析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小试报告。 记录每批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出库信息。 根据实际检测情况记录检测分析信息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