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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处理能力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其他(原辅料燃料)等。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记录非正常工况和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等。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按班次记录。噪声每发生一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 噪声监测信息: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 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按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固体废物记录: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制定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固废名称、产生量、入库量、出库量及处置方式。 危险废物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等记录。 按照固废的入库时间、出库时间等时间节点详细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