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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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2)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等。(3)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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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 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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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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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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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装置或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1)生产装置或设施:记录生产设施运行时间、原辅料使用情况、主要产品产量、生产负荷。(2)公用单元:记录各公用单元运行信息。(3)全厂运行情况:包括原料、辅料、燃料等的使用量及产品产量,记录与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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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 1次/日或班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 1次/日或班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 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 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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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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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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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装置预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量等。(4)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査入、检査日期及班次。(5)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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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 1次/日或班次。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记录或批次记录, 1次/日或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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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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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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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釆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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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行监测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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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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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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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2)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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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信息:按日记录, 1次/日。(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技术规范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3)依照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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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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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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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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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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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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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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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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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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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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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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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口排水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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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实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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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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