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能力等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名称、设计处理能力等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c)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 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
|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燃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 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 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 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 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 记录,1次/工况期。
|
|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如下: (1)正常运行情况 ①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 、添加量)等。 ②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内洒水降尘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③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2)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 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
|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1、有组织废气: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监测浓度、监测浓度(折标)、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样品保存方式和传输交接记录;样品分析日期、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质控结果报告单。 2、无组织废气: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记录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点位数量、各点位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采样点位、各采样点监测浓度、许可排放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3、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矿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
|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对于停产,原则上仅对停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
|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信息记录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运输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废物去向、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接收)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运输经办人、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运出)记录利用产物名称、运输时间、运出数量、运出去向、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处置方式、自行处置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废物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收单位、流向类型。
|
1、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2、基础信息按年统计、流向信息按月汇总、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环节按批次记录。
|
|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