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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5 55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应进入废气治理设施。环保设施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保证在生产工艺设备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需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排污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监管环保设施运行、操作、维护过程: a)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应遵守国家、地方或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指标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审核意见的要求。 b)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应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确保废气的集输、处理和排放符合国家、地方或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c)排污单位应根据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处于良好状态。d)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由于事故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治理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所有治理设施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各项运行参数,实际运行参数应与操作规程一致。 f)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计量装置,如气体流量、检测排放浓度值等在线监控设备进行校验和比对。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运行管理要求按照 GB 14554、GB 37823、《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执行。 a)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维护管理,保证设施运行正常,处理、排放水污染物符合相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a)废水宜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高浓度废水、含有药物活性成份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含有药物活性成份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灭活。高含盐废水宜进行除盐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b)排污单位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及规范管理要求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的监测、分析。 c)所有污染治理设施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各项运行参数,实际运行参数应与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一致。 d)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计量装置,如 pH 计、液位计、废水在线监控设备等进行校验和比对。 e)规范废水处理设施开停机记录、维修巡检记录、药剂加量和消耗材料使用记录、处理前后水质水量监测记录、要求记录规范,内容完整。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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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排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业固体废 物采用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2)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3)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4)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该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1.你司应按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按期上传季度、年度执行报告。2.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要求按HJ819等相关技术规范内容编制并初次提交或变更时上传到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http://123.127.175.61:6375/eap/UserValidate_Hb.do)。企业应当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并定期将自行监测数据上传到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同步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记载,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3.每年上传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台账,并保存纸质材料不少于5年。4.落实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5.企业对所公开环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5、定期更换废气处理设施的饱和活性炭。6、严格按环评、竣工验收和本证许可的内容进行生产。
其他许可的内容
若国家、省有新的管理规定,应根据新要求变更许可内容。
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是否完成整改
1 流量、pH值、COD和氨氮未安装自动监测系统 废水处理设施安装流量、pH值、COD和氨氮自动监测系统。 2020-09-06 至 2021-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