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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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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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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水处理工艺、水处理规模、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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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 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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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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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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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至少记录以下内容: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包括水处理单元、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处理单元主要处理设施的累计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实际水处理规模与设计水处理能力之比),水量信息,应包括污水总进水量、排水量、处理量等,耗电信息,应包括用电量、鼓风机组耗电量,药剂使用信息,应包括污水处理使用的各药剂名称及用量,并注明药剂中有效成份占比等,污泥量信息,应包括污泥产生量、处理量、各类消纳量、贮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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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运行时间、运行状态、生产负荷1次/日,采用水处理排污单位运行情况日报表和月报表记录水量信息、污泥量信息、耗电信息、药剂使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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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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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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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水量信息,应包括污水总进水量、排水量、处理量等,耗电信息,应包括用电量、鼓风机组耗电量,药剂使用信息,应包括污水处理使用的各药剂名称及用量,并注明药剂中有效成份占比等,污泥量信息,应包括污泥产生量、处理量、各类消纳量、贮存量,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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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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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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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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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防渗漏、防泄漏措施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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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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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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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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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防渗漏、防泄漏措施异常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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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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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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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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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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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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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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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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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要求: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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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要求: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1次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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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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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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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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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及HJ1083-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规定执行,每次监测都做好数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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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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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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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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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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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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