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信息公开要求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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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
每年至少一次
信息公开内容包括:(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信用代码等,(2)排污信息,包括批复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浓度和总量等信息;(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4)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其他信息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