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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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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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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评批复文号、竣工环保验收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包括排污单位产污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 )产污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 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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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 1 次 / 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 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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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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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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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3、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5、记录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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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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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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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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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 5 )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 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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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 1 次 / 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 1 次 / 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 1 次 / 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 / 周期; 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 1 次 / 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 1 次 / 批。 5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 1 次 / 批。 b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 1 次 / 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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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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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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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 (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气处理能力( m 3 /h )、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 废气排放量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 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措施(厂区降尘洒水、清扫、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 等)运行情况和效果。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 t/d )、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 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 /t )、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 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 )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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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 1 次 / 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 1 次 / 日或批次。 b )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 1 次 / 非正常情况期。(2)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记录1次。 (3)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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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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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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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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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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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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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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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固体废物信息。记录外来危险废物入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出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分析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小试报告。外来危险废物入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分析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小试报告,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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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每批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出库信息。根据实际检测情况记录检测分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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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台账记录保存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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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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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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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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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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