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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记录①记录产生、转移环节,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转移时间、产生/转移量、去向等信息;②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包含危废类别、代码、危险特性、主要化学组成成分、物理性状、贮存情况、流向等信息③记录危险废物贮存环节,包含入库/出库时间、废物来源/去向、容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经办人签字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 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④记录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包含接收时间、来源、数量、单位、容器及数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完日期、经办人签字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制定指南(试行)》记录①记录产生情况,包含名称 、代码、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 特性、产生量等信息;②记录流向信息,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委托利用/委托处置/自行处置的方式、数量等信息;③记录出厂环节,包含代码、名称、出场时间、出厂数量、出产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信息。 固体废物在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变化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