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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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火电厂生产运行情况
燃煤机组:按照发电机组记录每日的运行小时、用煤量、发电煤耗、产灰量、产渣量、实际发电量、实际供热量、负荷率。
②燃料分析结果
燃煤火电厂应每天记录煤质分析,包括收到基灰分、干燥无灰基挥发分、收到基全硫、低位发热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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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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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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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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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按照自行监测管理要求实施。主要监测内容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大气污染物以及COD、氨氮、pH、SS、总磷、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TDS、硫化物等水污染物。以上监测内容按月记录在环境管理台帐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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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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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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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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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应记录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的工艺、设计建设企业、投运时间等基本情况。按日记录脱硫剂使用量、脱硫副产物产生量、脱硝剂使用量、粉煤灰产生量、布袋除尘器清灰周期及换袋情况等,并记录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故障及维护情况等。
2、污水处理运行状况记录
按日记录污水处理量、污水回用量、污水排放量、污泥产生量(包括含水率)、污水处理使用的药剂名称及用量、冷却水的排放量等。
3、DCS曲线记录:DCS曲线应能准确直观的反映出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浓度变化趋势。
DCS曲线要求截屏后粘贴在Word文档中,无需打印后再扫描,要注明每条曲线代表的含义。
DCS曲线应能准确直观的反映出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浓度变化趋势。要求每周一张彩色曲线图,注明机组编号,量程合理,每个参数按照统一的颜色划出曲线。
4、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记录要求
与储煤场、输煤系统、油罐区、物料场、翻车机房、备煤备料系统、石灰石及石膏储存区、脱硝辅料区(氨罐区)、灰场等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上述措施的运行情况和效果。
5. 废水环保设施运行记录要求
废水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进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吨)、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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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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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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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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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郊热电分公司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设施名称、编码、规格型号、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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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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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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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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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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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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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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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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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特殊时段环境管理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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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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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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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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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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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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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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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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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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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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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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