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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码、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处理能力等信息。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防渗漏/防泄漏管理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记录:开停机时间,运行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2)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记录:实际处理量、防渗漏/防泄漏管理情况、实际进水水质、实际出水水质、药剂投加种类、药剂投加量、污泥产生量等信息。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正常情况:按班次记录;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噪声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记录自动监测信息 2、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委托监测的单位等。 采用手工监测工业噪声,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按照监测指南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发生监测时记录1次,发生非正常工况时记录1次。 噪声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电镀生产线减产、停产。 一般工业固废记录: 1、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 2、固体废物产生、贮存以及自行利用处置的详细信息等。 危废废物记录: 1、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等记录。 记录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 按固废、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