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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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
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 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
c)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
(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
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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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 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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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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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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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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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监测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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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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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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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自动监测运维记录: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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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
日常巡检校准每周一次;比对每月一次;校验检验每季度一次。
水质分析仪:
日常巡检每周一次;比对、校准校验、核查月一次;
零漂量漂校准每季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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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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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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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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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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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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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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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废气无组织排放运行管理要求、废水运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雨水外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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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班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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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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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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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出现设施故障时,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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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故障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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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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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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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施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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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记录,按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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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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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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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记录: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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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班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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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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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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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磷石膏堆场运行情况记录:磷石膏产生及处理情况,包括产生量、含水率、处置途径、处置方式;磷石膏去向,包括自行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委托处理量、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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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录,按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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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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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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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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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班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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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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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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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记录内容为: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
(4)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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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记录频次:
(1)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
(2)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
(3)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一般情况下,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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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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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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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记录内容: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信息记录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运输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废物去向、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接收)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运输经办人、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运出)记录利用产物名称、运输时间、运出数量、运出去向、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处置方式、自行处置经办人;
(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废物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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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记录频次:
基础信息按年统计、流向信息按月汇总、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环节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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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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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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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酸行业)(1)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2)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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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日记录,1次/d。(2)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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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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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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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酸行业)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b)污染物产排情况;
c)药剂添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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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
b)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记录1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上保存自动监测记录。
c)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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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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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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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1、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
责。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工业噪声)参见附录 C。
2.、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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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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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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