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
排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大气环境管理。排污单位按照《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关于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皖环发【2023】18号)等文件落实燃气锅炉低氮改造50mg/m3要求。 |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
排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水环境管理。 |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1.排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泄露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2.排污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3.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
1.排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2.固体废物不允许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合理的贮存、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专门区域分隔存放,减少固体废物的转移次数,防止发生洒落和混入的情况。3.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GB18597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漏、防淋、防风、防火等措施,有效防止临时存放过程中的二次污染。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应设置防渗、防风、防晒、防雨措施、环境保护图像标识。5.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 |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1.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2.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印刷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印刷工业)、《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等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3.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等情形,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延续、变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4.排污单位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地下水、辐射等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于特殊时段,排污单位应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秋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等污染防治和管理要求,按《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措施为:1、车辆运输: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情况下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情况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情况下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2、生产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情况下企业停5台印刷机,5台复合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情况下企业停5台印刷机,5台复合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情况下企业停产。 |
其他许可的内容 |
/ |
改正规定: |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计划 |
是否完成整改 |
3
|
废水预处理措施不属于规范中可行处理技术,未提供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证明材料
|
项目废水采用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可行性技术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者提供达标排放证明。
|
2020-08-22
至
2021-08-21
|
是
|
2
|
一区复合废气未安装废气处理装置,无组织排放
|
一区复合废气采取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可行性技术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2020-08-22
至
2021-08-21
|
是
|
1
|
吹塑工艺废气未安装废气处理装置,无组织排放
|
吹塑工艺废气采取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可行性技术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2020-08-22
至
2021-08-21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