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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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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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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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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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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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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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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如:破碎机等)、编码、生产负荷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信息。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破碎机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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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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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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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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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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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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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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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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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手工监测记录台账应记录相应的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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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监测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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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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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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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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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监测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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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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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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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台账,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进行记录,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要求。主要记录基础信息、流向信息、委托利用(处置)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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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或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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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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