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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法人、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信息。 对于未发 生变化的 基本信息 ,按年记 录,1次/ 年;对于 发生变化 的基本信 息,在发 生变化时 记录1次 纸质版 应将纸 质版台 账储存 放于保 护袋, 卷夹或 保护盒 等保存 介质中 ;由专 人签字 、定点 保存、 应采取 防光、 防潮、 防细菌 及防污 染等设 施;如 有破损 应该及 时修补 ,并留 存备查 。电子 版台账 应存电 子储存 介质中 ,并进 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 污许可 管理信 息平台 填报并 保存; 由专人 定期维 护管理 。台账保存至少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依据水泥自行工业自行监测规范要求 ,每发生一次 进行检测。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记录信息包括贮存设施名称、编号、类型、位置、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力、面积、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代码、类别、物理性状、产生环节等信息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按年记录每年一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记录每批一般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出库信息。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编码、 生产负荷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磨机、辊压机,选粉机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具体包含下列信息: : 1)除尘DCS或其他曲线:氧含量、烟气量、净烟气颗粒物浓度、烟气出口温度。 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1)除尘设施 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3)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正常工况每日进行记录,非 正常工况按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可包含下列信息: a)袋收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正常工况每日进行记录,非 正常工况按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依据水泥自行工业自行监测规范要求 ,每发生一次 进行检测。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