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
|
至少保存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
|
至少保存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3)涉及 DCS 系统的,还应记录 DCS 曲线图。DCS 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 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DCS 曲线图:按月记录,1 次/月。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
|
至少保存五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监测记录按照H819执行。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
监测数据每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
|
至少保存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检查、维护记录情况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
|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者错峰生产 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每日记录1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者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
|
至少保存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
|
至少保存五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
|
至少保存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