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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以及排污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时记录。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2、没有相关记录内容的应在台账进行;3、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251-2022)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 HJ1251-2022)的有关规定执行。2、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与监测频次一致。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2、没有相关记录内容的应在台账进行说明;3、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2、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3、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2、没有相关记录内容的应在台账进行说明;3、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废台账: 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 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 置、废物名称、废物代码、 废物类别、有害物质名称、 物理性状、危险特性、本年 度计划产生量、上年度实际 产生量、来源及产生工序等 信息。产废单位采用信息化 手段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产 废单位应在台账工作的基础 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 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 、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 资料。 一般固废台账: 一般固废代码、名称、产生 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 、污染特性、每天产生量、 去向、贮存量、累计贮存量 、利用量、处置量、出厂时 间、出厂数量(单位)、出 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 运输信息、接收单位、废物 流向类型等及时记录 对于批次 产生的固 体废物应 按次填写 ;对于连 续产生的 固体废物 应按日填 写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2、没有相关记录内容的应在台账进行说明;3、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5)燃料:名称、用量、低位热值、硫化氢含量(%)6)其他:用电量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2)生产负荷:按日或班次记录,次/日或班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班次记录,1次批。 b)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2、没有相关记录内容的应在台账进行说明;3、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1)按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维护记录;2)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3)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4)废水处理设施或收集设施使用情况 ;5)固体废物记录产生环节、产生量、处置去向等。6)原辅料及燃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输送管道、污水治理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区的 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b)非正常情况:记录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时间原因、应对指施等。 对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液体或者粉状固体物质的储存及输送、生产加工,污水治理、固体废物堆放,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泄漏措施。 正常工况 :1)维护记录:按维护频次记录;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执行情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3)废水设施使用情况按月记录,1次1月;4)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b)非正常工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等。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2、没有相关记录内容的应在台账进行说明;3、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