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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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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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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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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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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持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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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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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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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频次:按照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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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持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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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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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备运行管理信息)。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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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不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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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持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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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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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信息记录内容包括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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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频次:1 次/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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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持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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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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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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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频次:1 次/季度。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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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持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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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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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包括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修编等。 2、固体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见附 3,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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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预案、预案备案,对于未发生变化的,按年记录,1次/年;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修编,1次/发生1次。 2、固体废物相关信息记录按照1次/批次或者1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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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持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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