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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记录内容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等。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用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由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 正常工况下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燃料按批次记录,1次/批次;非正常工况下,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沉期。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c)废水处理设施包括装置区预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场预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等。 d)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批次记录,1次/批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I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记录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b)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演练、评估、修编等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