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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包括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线名称、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计设施参数、运行设施参数、各生产线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燃料、主要产品名称与产量。 a)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天的按照 1 天记录。 原辅料、燃料用量:原辅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其他每周记录 1 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分为正常情况和非正常情况。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处置设施耗材消耗情况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还应当包括设备关 键性控制参数,能充分反映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a)正常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喷淋装置、吸收塔等)记录设施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信息、废气处置设施相关耗材名称、设计消耗量、实际消耗量等。 2)无组织废气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包括记录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措施描述等。 3)废水治理设施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废水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主要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耗电量、药剂情况等。 b)非正常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去向、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a)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每天记录 1 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每天记录 1 次。 b)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天记录。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每天记录。 c)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天记录 1 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a)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HJ819执行,并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生产状况b)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有组织废水记录信息包括监测时间、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监测设施、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浓度监测结果、是否超标、数据来源、其他。 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原辅料:记录名称、消耗量、主要成分含量等。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原辅料管理信息包括名称、时间、采购量、回收量(回收方式)、主要成分含量(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重金属、其他)。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为每月记录 1 次。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