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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季度执行报告 1、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 2、合规判定分析 3、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 4、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燃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相关要求,在执行报告中说明工业固体废物执行情况,以及自行贮存设施合规情况等内容。 季报 下一周期首月15日前上报
年度执行报告 1、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HJ1116-2020)附录D 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格形式(重点管理排污单位)进行填报 2、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相关要求,在执行报告中说明工业固体废物执行情况,以及自行贮存设施合规情况等内容。 3、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相关要求,在执行报告中说明工业噪声排放基本信息、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噪声相关内容执行情况。 年报 次年1月底之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