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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2、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报告等; 1次/批次或1次/日或1次/班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HJ819及技术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的内容; 2、如有自动监测设备,同步记录相关数据。 3.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指南要求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HJ944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 2、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3、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4、危险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情况; 5、排污许可证上载入的相关要求。 规范要求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 1、采用手工监测的,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2、采用自动监测的,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