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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等。 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台账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台账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记录所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格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停运时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a)污染物排放情况:所有防治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的废水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放去向等。 b)停运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记录内容反映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 c)主要药剂添加情况:记录添加药剂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 (2)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3)污染防治设施防泄漏、防渗漏管理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一次;污染物排放情况:按照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一次;药剂添加情况:每班记录一次。 (2)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3)发生时记录。 台账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污染排放情况等。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3)废水处理设施应记录废水设施名称、编码、运行起止时间、污染排放情况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 施运行状况: 每日记录1次。 2)采取无组织 废气污染控制 措施的信息记 录频次原则不 小于1日。 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每日记录1次。 2)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1日。 3)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日记录,每日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 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原则 上以7日为周期。 4)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 b)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每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每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台账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记录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以及出厂、转移等信息。( 选填:记录固体废物在内部的流向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选填:固体废物在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1次/日或班次。) 记录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台账记录表格详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危险废物特性、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等信息。定期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 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危险废物特性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危险废物产生情况1次/年,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1次/次,按月装订成册:内部报表1次/月。 记录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0年。台账记录表格详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