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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基本信息 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洗毛机、分毛机、烘干机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能力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污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喷淋塔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 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排放去向。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 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等; 2. 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 3. 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 与自行监测要求频次一致。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月记录,1 次/月。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一般在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其他信息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记 录。 c)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7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来源地。 5)其他:用电量、用水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 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正常工况下: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生产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在异常状态(故障、限产、维护)发生后及时记录,按年度汇总。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参数和排放情况。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 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运行状态,袋式除尘器记录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 风量等。喷淋塔记录循环水量、实际风量。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原料或产品封闭和遮盖情况、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 3)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废水处理量(t/d)、废水回用量、废水排放量、出水水质等。 b)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1正常情况下: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按月汇总。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非正常情况下: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按年度汇总。维修维护记录在异常状态发生后及时记录,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1)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其他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以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