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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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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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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系统:火炬气流量、火炬点燃开始及结束时间点、火炬头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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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点燃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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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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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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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排放口监测记录信息
2)废水车间排口和总排口监测记录信息
手动监测记录信息包括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自动监测记录信息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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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行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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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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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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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记录废气排放口、厂界、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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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行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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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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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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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水场:循环水回水以及出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循环水场排水水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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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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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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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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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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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段按日记录
非正常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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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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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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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记录,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动静密封点、装卸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
3)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信息,包括装置预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以及回佣设施三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等。
4)污染治理设施维护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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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运行班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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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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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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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装置检维修记录,检修起止时间,检修期内采取的废水、废气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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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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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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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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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置或设施,公用单元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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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运行班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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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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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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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液体储罐:表面情况检查、固定顶罐呼吸阀、废弃收集设施是否完好;浮顶罐浮盘密封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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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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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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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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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燃料采购信息,主要成分分析、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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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批次记录和分析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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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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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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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设施:密闭卸车管线密封是否良好,废气收集设施密封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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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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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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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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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燃料气硫组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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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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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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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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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
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
其规定。
6.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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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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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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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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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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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 1 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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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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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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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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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 1 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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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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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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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业噪声自动监测时段信息: 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2)工业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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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 1 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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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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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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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定期上报执行报告,包括月报、手报、年报。其中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月报填报频次为1月次,季报为1季度次,年报为1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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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定的频率定期执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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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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