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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产污设施基本信息,包括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2)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包括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纪录按照HJ819执行,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1)手工监测的记录 ①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②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③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④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按照HJ89执行,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1)自动监测:按运维频次记录。 (2)手动监测:按监测频次记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3)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1)废气无组织:按日记录,1次/日。 (2)特殊时段:按照HJ1034的8.1.3.1~8.1.3.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和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和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3)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 ①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②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③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④原辅料:名称、用量。 ⑤其他:用电量等。 (2)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按批次记录、1次/批次;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按1次/日,非连续生产按1次/周期记录;周期小于1天按1次/日;原辅料按1次/采购批次记录。 (2)非正常工况:按1次/工况期。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 ①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及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②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气排放量等。 ③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无组织防治措施运行情况和效果。 ④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2)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3)涉及危险废物的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编码、类型、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编码、类型、数量)、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编码、类型、数量)、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时间)、容器(编码、类型、数量)、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方式、完毕时间、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 (4)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台账记录内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信息记录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运输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废物去向、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接收)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运输经办人、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运出)记录利用产物名称、运输时间、运出数量、运出去向、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处置方式、自行处置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废物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车辆车牌号码、驾驶员及联系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省内转移、跨省转移、越境转移)。 (1)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按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1次/日或批次。 (2)非正常情况:按1次/非正常情况期。 (3)涉及危险废物的记录频次: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一般情况下,按批次记录。 (4)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记录频次:基础信息按年统计、流向信息按月汇总、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环节按批次记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危险废物不低于10年,其他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