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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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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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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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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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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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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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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5)其他:用电量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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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按照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2)生产负荷:按照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1次/日。4)原辅料:按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b)非正常工况:按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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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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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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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时间、添加量等;3)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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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1次/日;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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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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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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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819执行,记录(1)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2)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3)监测结果,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监测质量控制安装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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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次/日;(2)根据实际情况记录(3)与监测频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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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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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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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的记录按照HJ819执行,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以及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等信息;监测质量控制安装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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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测频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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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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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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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2)特殊时段应记录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3)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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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次/日;(2)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3)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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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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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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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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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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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其他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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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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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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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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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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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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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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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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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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