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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记录内容参见附表A.1。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至少记录: A、正常工况:①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②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记录名称、用量、主要成分含量、含水率。③燃料:记录种类、用量、成分、热值、品质。涉及二次能源的需建立能源平衡报表,应填报一次购入能源和二次转化能源。记录内容参见附录A中表A.2、A.3。 A、正常工况: ①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②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③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①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见附表 A.4。 ②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见附表A.5。 ③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见附表 A.6. ④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参见附表A.7。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记录内容参见附表 A.8。 排污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1)危险废物 产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记录表、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应当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c.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应当如实记录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A、正常情况 ①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②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 ③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危险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 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②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B、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处置情况 C、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D、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A、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一次记录。 B、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T 373、HJ 819等相关要求执行。 记录内容参见附录A中表A.9~A.12。 根据监测频次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