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包括:1、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名称、代码、废物类别、有害物质名称、物理性状、危险特性、本年度计划产生量、上年度实际产生量、来源及产生工序等。2、危险废物贮存情况∶设施名称、数量、类型、面积及贮存能力,掌握贮存危险废物的类别、名称、数量及贮存原因,提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的污染防治和事故预防措施等内容。3、危险废物运输情况∶委托外单位运输危险废物的,应描述委托运输具体状况,包括委托运输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等。4、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情况主要包括∶委托利用处置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利用处置方式、本年度计划委托量和上年度委托量等。 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每月记录一次。 保存期不少于5年。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c)治理设施基本信息∶ 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时1次/年;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保存期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2)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手工监测要求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3)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记录信息。 1)自动监测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记录相关信息。 2)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按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记录污染治理设施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2)特殊时段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3)非正常工况 开炉、设备检修(停炉)等非正常工况信息按工况期记录,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开炉、设备检修(停炉)等非正常工况信息按工况记录,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开停炉)工况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1)故障期间及非正常工况期间每工况记录1次。 2)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各进行1次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b)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 c)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d)原辅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e)燃料∶记录种类、用量、成分、热值、品质。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b)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c)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保存期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应记录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能力(立方米/小时)、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药剂使用量及运行费用等。 b)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应记录原辅料储库、燃料储库、成品库、物料输送系统等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等。 c)废水治理设施 应记录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吨)、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运行时间、生产工况每月记录一次;每异常情况时记录一次。 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和接收情况每月记录一次。 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填埋场:填埋情况记录应包括进入填埋场时间、废物名称、废物类别、废物取出位置、填埋的废物质量、是否固化/稳定化、固化/稳定化后废物重量、固化/稳定化后废物体积、累计填埋量、剩余库容。 渗滤液产生量以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工艺参数。 记录每批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 保存期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填埋场: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监测日期、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工况、若有超标记录超标原因。有监测报告的可只记录监测期间工况及超标排放的超标原因。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按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保存期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