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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按规定要求进行监测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要求制定。按照相关标准贮存危险废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脱硝设施应每天检查: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防渗漏检查,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每天每班按规定要求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水泥磨产品产量;各类原辅料及燃料信息的用量;全厂水、电消耗量;破碎机、水泥磨等设施对应的编码、生产负荷等设备信息,水泥磨的产能 。 1次 /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包含:记录设施名称、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根据现场污染设施的配置情况及时更新 台账保存期限五年
基本信息 水泥窑熟料产量、喂料量、温度、生产设备电流、筒体温度、篦冷机用风量。 1次 /1小时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编号、监测内容、计量单位、频次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是否超标、监测结果等,并建立台账,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按规定要求进行监测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 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标准执行;排污费依据当地环保局要求,季/月度按时交纳。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收尘设施,每班检查记录: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每周检查:提升阀、脉冲阀、气源压力、提升盖板、,有无漏风、油水分离器,有无故障、维护过程、运行时间、检查人、检查日期。防渗漏检查,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每天每班按规定要求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故障期间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以及应对措施。 非正常情况记录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袋式除尘器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收尘设施,每班检查记录: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护时段停产的活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 发生时记录并报告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