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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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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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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
2)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
3)燃料:名称、用量、灰分、硫分、挥发分、含水率、热值等。
b)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情况记录表
包括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持续时间、原因、应对措施、排放污染物及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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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信息: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d。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d。
燃料信息:燃料用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d;非连续生产的按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灰分、硫分、挥发分、含水率、热值,按采购批次记录,1 次/班次。
b)开停工、检维修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开停工、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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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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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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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气环保设施台账包括废气处理能力(立方米/小时)、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脱硫药剂使用量及运行费用等。
b)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原辅料储罐、物料输送系统等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治理措施运行情况和效果。
c)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吨)、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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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有组织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废水处理方式、处理废水类别:按年记录,1 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泥产生量、用电量:按日记录,1 次/d。
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d 或 1 次/批。
2)废气无组织污染控制措施管理维护信息:按日记录,1 次/d。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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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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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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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b)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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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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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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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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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排污单位应当记录的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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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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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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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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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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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产生,即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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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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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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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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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产生,即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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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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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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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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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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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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