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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排污许证可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未变化信息1次/年。有变化的发生变化时记录。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手工监测工业噪声,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废气按监测周期,每次监测时均进行记录。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动植物油按照监测周期每季度监测一次;噪声监测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生废物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废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危废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外单位。 根据废物产生、入库、转移实际频次进行记录。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 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 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 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1次/日、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1次/批;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 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下,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 非正常情况下,按照非正常情况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