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 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 c)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固体废物:至少应记录污染物名称、产生量、贮存位置、转移量、转移时间等基本信息; 危险危废:至少应记录污染物名称、产生量、贮存位置、转移量、转移时间、危废转移联单等基本信息; 1次/产生时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d)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 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c) 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锅炉排污单位废气和废水自行监测按照 HJ 820 要求执行 对于 HJ 820 中未涉及的其他排放口,锅炉排污单位应按表 10 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手工监测时,生产负荷应不低于本次监测与上一次监测周期内的平均生产负荷。行业排放标准中对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有规定的,按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监测频次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监测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企业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的有效性,加强环境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定期检查期间1次/天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燃料使用情况: 燃料名称、用量 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 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 5) 燃料信息: 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1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 周期小于1 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6)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运行情况1)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 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 等2)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 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3) 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 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 等。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 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3) 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 按周记录,1 次/周。 b)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