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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 一年一次,若发生变化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主要包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1次/批次 2.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1次/批次。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日的按照1日记录。 3.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次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发生变化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