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如下: a)正常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 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2)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 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监测记录信息 实行简化管理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和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信息主要记录监测时间、监测点位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医疗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 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实行简化管理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和监测记录信息。危险废物管理信息主要记录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 等。 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 1 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 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