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产污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2、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次/年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 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 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1次/监测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 周/次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来源地。 5)其他:用电量、用水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 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 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运行状态,袋式除尘器记录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 风量等。喷淋塔记录循环水量、实际风量。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原料或产品封闭和遮盖情况、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 3)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废水处理量(t/d)、废水回用量、废水排放量、出水水质等。 b)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b)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