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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纸质和电子台账均保留五年以上。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纸质和电子台账均保留五年以上。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B: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C: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A: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B:1次/异常情况期。 C: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纸质和电子台账均保留五年以上。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噪声监测: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况、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纸质和电子台账均保留五年以上。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要求 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情况,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等。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情况,包括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量,贮存量,委托处置单位及处置量。3.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受单位,废物流向类型等。 B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C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 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 D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报送米东区分局,并定期组织员工演练。 A一般固废台账及危险废物台账记录频次:基本信息记录频次为1次/年,流向信息记录频次为1次/月,出厂信息记录频次为1次/批次。 B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 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 C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记录频次为三年备案一次,每年内部更新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纸质和电子台账均保留五年以上。